关于举办湖南城市学院“迎评估、庆国庆”金秋十月教职工合唱比赛的通知
各分工会:
为了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,激励和振奋全校教职工的昂扬斗志,以开拓进取的积极态度来投入迎评促建工作,以实际行动来歌颂建国59周年,讴歌改革开放30周年的辉煌成就。应广大教职工要求,校工会决定举行“迎评估、庆国庆”金秋十月教职工合唱比赛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 本次比赛由工会主办,歌舞协会承办,音乐系协办。
二、 比赛时间:2008年10月中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三、 比赛地点:新校区室外篮球场。
四、 参赛要求:
1. 比赛形式为合唱。曲目要求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,演唱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。
2. 每个分工会(机关分工会以组为单位)组成一个合唱队(含指挥),每队选送1个合唱歌曲(可在推荐的歌曲中选定,也可自选),要求服装统一。
3. 各队参加合唱人数控制在12—40人之间。校领导参加所在分工会的组队比赛。
4. 各合唱队伴奏形式不限。
5.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的队可适当考虑加分。
6. 各分工会要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和观看比赛,可组成亲友团、啦啦队等,为参赛队加油鼓劲;也可组织部分学生现场观看。
7. 音乐系分工会组队参赛,但不例入比赛评奖,由工会给予特别奖。
五、本次比赛评委由外聘专家、校内专业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、活动赞助单位等人员组成。
六、 奖项设置
一等奖2名(奖金各1000元),二等奖4名(奖金各800元),三等奖6名(奖金各600元),优胜奖若干(奖金各400元);同时评出优秀组织奖2个,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。
希望各分工会高度重视,宣传发动,积极组队按时参赛,确保本次活动的圆满成功。各分工会本次比赛的组队、参赛情况将纳入年终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评比。
七、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属校工会。
湖南城市学院工会
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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